花蓮縣壽豐鄉公所  
 99年民意調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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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  題 ※※99年度原住民族部落永續發展實施計畫開始收件,即日起至3月5日備妥相關文件,函送鄉公所申請。※※
發布日期 2010/2/10
發布單位 原民課
點閱次數 391
詳細內容

 

  

申請應備文件

﹙一﹚99年新申請之部落(結穗型)

1、申請單位提送提案計畫,應備下列文件依序裝訂115份(評選用):

(1)綜合資料表(格式如附件二)。

(2)計畫書(格式如附件三,各項子計畫應詳列具體內容及作法)。

(3)登記立案證明文件。

(4)組織章程及組織成員名冊。

(5)部落會議會議紀錄(格式如附件四)。

(6)部落內不同團體、機構、學校協同同意書。

(7)過去推動部落(社區)營造工作之具體成果(格式如附件五)。

(8)執行計畫所需相關建物或土地之使用同意及所有權證明文件。

2、計畫所需相關建物或土地使用同意證明文件:
執行計畫所需之建物或土地,如屬私人所有,需檢附所有權證明及授權使用同意書(或契約);如屬公部門所有,需檢附管理機關(構)同意使用之證明文件。建物或土地使用同意證明文件之有效使用期間,至少應達3年以上,申請單位如未取得授權使用證明者,提案計畫不列入審查。

3、計畫書格式:提案計畫應附之申請文件除「登記立案」及「建物或土地使用同意」之證明文件外,其他文件一律採A4用紙,依據後附附件二、三格式以直式橫書方式繕寫,並於左側裝訂。

 

 

      本案連絡人:壽豐鄉公所原民課,鄭惠瑜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Tel:8654995;0972157905

相關連結
相關檔案 (點選檔名時,會以開新視窗方式呈現)
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99年度原住民族部落永續發展實施計畫1(pdf檔)
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99年度原住民族部落永續發展實施計畫2(doc檔)